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以"坚持人民至上""推动非遗融入现代生活,服务美好生活"为重要主线,将生活化保护从学术理念提升为系统性工作的重要实践。这一转向不仅回应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关于"确保生命力"的核心诉求,也践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注重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的法定原则。

非遗的本质:生活是根基,社区是主体

理解《规划》的生活化转向,需回归非遗的本质。根据《公约》,非遗是由社区、群体或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及相关的工具和场所。这一定义表明,社区才是非遗的存续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进一步明确,非遗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文化遗产,强调"世代相传"和"文化认同"两个核心要件,并规定保护非遗应注重其真实性和传承性。

由此可得出非遗的四个本质特征:社区主体性、活态存续性、传承路径多样性和创新发展内生性。这些特征表明,非遗的保护必须立足于其赖以存续的生活土壤和社区主体。

《规划》的生活化路径:从理念到系统

《规划》将生活化保护扩展为覆盖多领域的系统性工作路径,提出"推动非遗融入现代生活,服务美好生活"的目标,并将"非遗融入现代生活的广度、深度不断提升"作为2030年发展目标。

在具体实施中,《规划》强调守正创新与传承发展并重。守正是要保护非遗的文化内核和社区认同;创新则是要探索融入当代生活的形式与路径。

为实现生活化目标,《规划》提出培育新消费群体,使非遗成为当代人生活方式的有机组成部分,并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从"展示"走向"体验"。此外,还倡导搭建非遗融入现代生活的新场景,将非遗传承体验功能嵌入城市与乡村的公共空间。

《规划》还强调非遗在社区层面的活态传承,延续了"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并将品牌培育和科技运用纳入保护路径,以提升非遗的传播效能和经济效益。

《规划》生活化转向的意义

第一,《规划》的生活化转向使非遗保护回归本源。《公约》明确指出,保护非遗的核心是确保其生命力,而这种生命力只能存在于生活的土壤中。

第二,这一转向激活了非遗传承的内生动力。通过创新和融入生活,非遗能够服务于当代人的精神需求和审美愉悦,实现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转变。

第三,品牌培育和传播效能提升为非遗打开了走向共享的通道。非遗的价值不应局限于特定地域或群体,但其走出去必须是社区主体的自主选择。

总之,《规划》的生活化转向标志着我国非遗保护事业从制度建设期进入生态培育期。当"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转化为系统性的工作路径时,保护才真正回到了它的起点:保护一种活着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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